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17〕98号)、《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商贸发展专项政策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亳商〔2020〕5号)等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
2019年度进出口额居前三名的生产型企业(含总部经济)分别给予300万元、26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连续两年进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增幅居前三名的生产型企业(含总部经济)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总量奖、增幅奖不重复享受,总量奖、增幅奖前三名之后企业不递补。
2)申报材料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线.进口机电设备及零部件、资源性原材料补贴资金项目
对企业2019年度进口机电设备及零部件、资源性原材料给予每美元不超过0.02元补贴。(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进口产品订货合同复印件;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⑦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线.支持企业参加外向型展会项目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参展邀请函或参展通知;⑥参展合同、展位费发票、银行转账单、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复印件);⑦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线.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项目
对2019年度出口额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其向出口信用保险承办机构实际缴纳的短期出口信用险保费给予不超过50%的补贴;对上年度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按照《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费支持政策的通知》(皖商办财函〔2018〕20号)执行,由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机构向省商务厅申请。(省、市、县区叠加支持总额不超过保费的100%)。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出口信用保险承办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出口信用保险合同、发票、企业承保明细表等证明材料;⑥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线.支持企业扩大进出口项目
2019年度进出口增量部分给予物流费用补助。增量部分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含1000万美元)按每美元给予不超过0.03元的物流费用补助;1000-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按每美元给予不超过0.04元的物流费用补助;3000万美元以上按每美元给予不超过0.05元的物流费用补助。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线.支持生产型企业稳外贸项目
对我市2019年度生产型企业(含总部经济)进出口额存量部分给予物流费用补助。存量部分在1000万美元以下(含1000万美元)按每美元给予不超过0.01元的物流费用补助;1000-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按每美元给予不超过0.015元的物流费用补助;3000万美元以上按每美元给予不超过0.02元的物流费用补助。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线.孵化新增外贸进出口实绩企业项目
对我市2019年度新增外贸进出口实绩生产型企业(含总部经济),进出口额在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以下的,每家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进出口额在100-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每家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进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每家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线.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项目
对2019年度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无偿为我市当年新增实绩进出口企业提供报关、报检、货代等业务代理(该进出口企业业绩体现在亳州),2019年度报关每票补助120元,报检每票补助150元,进出口物流货代每个货柜补助100元。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综合服务企业代理报关、报检、货代合同及单据、进出口报关单等复印件;⑥服务对象证明材料;⑦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线.省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
按照《安徽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办法》(财企〔2010〕)1239号)文件执行。对2019年度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境外产品认证、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给予支持。开拓资金项目支出不低于1万元,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支持内容所需金额的70%,其中参加美国、“一带一路”沿线%。(涡阳、蒙城、利辛、谯城三县一区外贸企业向县区商务局申报,由县区财政支付;市经开区、亳芜产业园区企业报送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汇总报送市商务局,市直企业直接报送市商务局,由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支付)。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符合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条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上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下;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项目组织单位的使用条件为:组织的活动以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目的;参加活动的企业在l O家以上(含l O家),其中7 O%以上企业符合中小企业使用条件;参加活动的企业必须受益到所申请的支持资金,不得用于提高项目组织单位自身的效益。)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⑥其他材料按照《安徽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执行;⑦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线. 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资金项目
培育企业主体。对在我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且年度在线万美元的,按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5%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对我市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年在线交易额或年进口商品在线万元一次性补助,自第二年起对其年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增量部分给予每5万美元补助人民币5000元,同一企业年最高补助20万元;对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线上推广且年平台出口增长10%以上企业,按其年实际服务年费、推广运营费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最高补助8万元。②支持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发展。对在我市注册的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报关、物流、退税、结算、信保、融资等综合服务或提供代运营等专业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15家以上、跨境在线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给予2万元补贴,同一平台年最高补助60万元;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已建成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通关等公共服务平台的,给予最高可达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③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物流。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年邮件量或快件量超过300件的企业,每件给予不超过10元资金支持;对单个企业租赁海外仓500平方米以上且年跨境在线万美元以上的,按实际租赁费用10%给予补助,补助期2年,同一企业年最高补助15万元。
(2)申报材料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在线交易额证明、服务运营合同、服务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⑥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线)。
对我市2019年度开展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投资业务并发生实绩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可达10万元的奖励。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含企业简介和项目简介);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企业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⑥企业“走出去”,对外劳务合作项目提供《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外派劳务合同、外派劳务人员护照、签证和工作准证复印件等;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提供《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和合作项目合同副本的商务部分复印件等;对外投资项目提供《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合作协议(如在境外新设独资企业的,提供企业章程)、境外企业注册文件、业绩材料、资金汇出证明或海关报关单(以设备实物投资的)和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回执复印件等; ⑦企业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及线)。
2019年度新建符合标准的菜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乡镇商贸中心(配送中心)给予最高可达20万元的补助;改造提升中心城区菜市场给予不超过投资总额40%的支持,单个菜市场支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租用社会化产权房产新设或改造小区菜店,新设或改造当年给予不超过当年房租40%的支持,第二年给予不超过当年房租30%的支持,第三年给予不超过当年房租20%的支持,单个小区菜店扶持资金累计不超过10万元;政府产权空置房优先用于新设或改造的小区菜店,参照社会化产权房租扶持政策免抵房产租金;
5万元的补助;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街区生活服务集聚中心、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给予最高可达20万元的补助。以上项目建设参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2018〕157号)、《“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规范》、《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放心店、放心菜、放心早餐基本标准》、《亳州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规范》等,符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等基本要求(附件9)。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 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事后奖补资金项目初验表(附件8);④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⑥项目投资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单等复印件;⑦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项目单位)(附件3)。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新增限上个体每家给予5万元的奖励;支持限上个体企业转为限上法人企业,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批零住餐限上企业年度销售额增速高于本行业全市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的,每家企业给予最高可达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②
1);③事后奖补资金项目初验表(附件8);④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⑥统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由县区统计部门统一出具)
⑦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项目单位)(附件3)。该项目以县区为单位组织申报,项目按新增限上法人企业、新增限上个体、限上个体转法人企业、批零住餐增速企业分项目装订成项目册,项目册要有企业目录、要标注与目录相对应的页码。3.支持重点商贸流通业统计项目
对2019年度及时、准确完成经营数据上报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2019年度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企业、限额以上住宿企业、限额以上餐饮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各前20名),且批零住餐限上企业2019年度销售额增速高于本行业全市平均增速(附件11);市场监测样本企业(名单见附件10),每家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对重点商贸企业统计员的补贴。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1万元。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②
1);③事后奖补资金项目初验表(附件8);④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⑥县区商务部门和统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⑦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项目单位)(附件3)。该项目以县区为单位组织申报,项目按限额以上批发企业、限额以上住宿企业、限额以上餐饮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市场监测样本企业分类装订成项目册,项目册要有企业目录,要标注与目录相对应的页码。4
)支持范围和额度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上台阶奖,对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商贸流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②
1);③事后奖补资金项目初验表(附件8);④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⑥统计部门出具的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当年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证明材料;⑦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项目单位)(附件3)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参加各类促进消费展会活动,对2019年度商贸流通企业参加商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促进消费展会,经验收合格,给予不超过企业参展费用50%的资金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可达10万元。
2)申报材料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②
1);③事后奖补资金项目初验表(附件8);④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⑥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参加会展活动文件、与组织方签订的活动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单、交通费正式票据等复印件;⑦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项目单位)(附件3)。6.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扩消费活动项目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开展“农超对接”、促销等各项扩消费活动,2019年度,对组织企业(品牌)数量不低于50家(个)且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活动,给予承办企业不超过50%的活动开支费用补助,每家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事后奖补资金项目初验表(附件8);④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⑥活动通知、合同(协议)、照片、发票、银行转账单、交通费正式票据等复印件;⑦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项目单位)(附件3)。
对2019年度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的企业或单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特色商业街区”“安徽老字号”、“绿色饭店(商场)”、“钻级酒家酒店”称号的企业或单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市政府或委托市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中华药都(亳州)老字号”称号的企业或单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④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⑤获“中华老字号”、“特色商业街区”、“安徽老字号”和“绿色饭店(商场)”等称号的有关证明文件;⑥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项目单位)(附件3)。8.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
支持企业建设专业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或园区,中心或园区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入驻再生资源网点或企业30家以上的,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③事后奖补资金项目初验表(附件8);④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⑥项目有关证明材料,投资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单等复印件;⑦30家以上企业入驻合同或协议;⑧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项目单位)(附件3)。
对2019年度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或进行节能技术项目改造的商贸流通企业,每家企业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事后奖补资金项目初验表(附件8);④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⑥项目投资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单等复印件;⑦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项目单位)(附件3)。
支持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对办公场所的必要基础装修(不含土建)、办公设施设备购置、运营维护(含房屋维修、水电、网租、物业管理)、品牌建设、营销策划、创业孵化、网络平台建设、宣传培训等给予补助,经验收合格,分别给予每个中心最高可达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县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不含土建)、办公设施设备购置、运营维护(含房屋维修、水电、网租、物业管理)、物流信息数据公共平台、乡村快递配送网点、冷链物流、农村物流配送车辆购置等给予补助,经验收合格,分别给予每个中心最高可达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
8);④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⑥单位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支出发票等证明材料;⑦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项目单位)(附件3)。2.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在我市设立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
2019年度布点建设达到30个以上的企业,经验收合格后,建设网点按照每个网点实际建设支出给予不超过0.5万元的补贴;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在贫困村建设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网点,支持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开设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网点,对2019年度服务网点基础设施、设备投入和运行费用等给予不超过70%的资金补贴,经验收合格,对单个服务网点补贴金额最高可达8万元。支持我市各类物流企业建设乡村物流配送服务点(快递综合服务超市),对2019年新建网点,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每个网点实际建设支出给予不超过0.3万元的补贴。项目单位申报2019年度新建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申报的所有网点必须符合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规范(附件9),且承诺经营2年以上。项目单位申报网点经验收或抽查有1个达不到建设规范的,视为该项目不合格。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
2);④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⑥电子商务服务网点投资、代购、代销证明材料;⑦每个网点内、外部照片各1张(按网点目录排序,照片上注明网点名称)⑧网点经营2年以上承诺书;⑨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项目单位)(附件3)。3.鼓励农产品网上销售
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电子商务交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各类特色馆、微信销售平台等销售农副产品(原产地为亳州市),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的,给予经营主体网络2019年度销售额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鼓励贫困村农产品网销,支持贫困村电商服务网点运营,对经营我市农产品线万元以上的,给予经营主体网络2019年度销售额10%的奖励,单个网点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2019年度建立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的品牌培育、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服务费用以及品牌形象设计、品牌宣传推广、集中宣传展示活动费用给予不超过50%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
8);④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⑥单位2018年度销售额证明材料或投资证明材料;⑦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项目单位)(附件3)。
4.支持电商示范创建被评定为2019年度省级电子商务特色小镇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评定为省级电商示范村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评定为省级电子商务先进县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④单位获取以上荣誉的证明文件;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⑥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项目单位)(附件3)。
2019年度,对国内排名100强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在亳州注册设立全国性总部或区域性总部(独立核算)、结算中心、研发中心、数据中心、物流中心等重大项目,正常运营满1年且承诺在亳州运营不少于5年以上的,给予最高可达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我市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的,给予运营主体最高可达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或楼宇)实际使用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入驻电子商务企业超过30家的或在国内前10强网络销售平台设立特色馆年网上销售额达2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可达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已建成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通关等公共服务平台的,给予最高可达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市场化网商创业平台发展,对从事社区O2O电子商务的初创企业,在其电子商务平台正式上线销售达到一定规模,且线个后,对上年度运营支出给予最高可达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线上线下融合的城市社区电商项目,上年度已建成完工的项目,对项目建设及运营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可达20万元;电子商务企业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500万元、2000万元、1亿元,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支持电子商务宣传培训,对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开展公益性电商业务培训、品牌宣传、招商推介等活动,给予举办活动主体单位支出费用50%的资金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可达20万元。
①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符合基本条件的所有内容、纳税证明等);②事后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③
8);④财政“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填报时请参考“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填报说明和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⑥单位申报项目内容证明材料;⑦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项目单位)(附件3)。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市级项目单位直接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市级以下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会同县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商务局。(三)当年度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4)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文件必须注明本部门对所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附件5)。(五)申报时间。由于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按照上述要求于3月6日前完成申报,预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外贸项目分段报送,现场初审,3月4日上午涡阳县、下午利辛县;3月5日上午蒙城县、下午市经开区、亳芜园区;3月6日谯城区。
(六)内贸和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政府单位申报的项目和新建项目无需提供纳税证明。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内贸发展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商建函〔2013〕29号)要求,政策资金达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项目必须提供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资金审计报告原件(附主要单据)。
四、绩效考核(一)企业自评。事后奖补资金使用企业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真实情况进行自评,形成书面《年事后奖补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6),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事后奖补”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附件7),并在2020年5月底前将事后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和评价报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商务局,
邮箱自行下载,密码:wmk5555269;五、联系人和电线.外贸项目联系人:郑太华,联系电线.外经项目联系人:刘东,联系电线.内贸项目联系人:孟献军,联系电线日
1377735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