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垃圾转运系统及公共环卫配套设施(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DB)已由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咸经开区行审批复〔2022〕4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和管委会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项目业主) 为咸阳市北塬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2 工程规模:在经开区主要市政道路节点外30米绿化带内修建9座环卫工人休息室、党建宣传站及公共卫生间为一体的环卫配套设施。本项目按照三个标段实施,每个标段三座一体化环卫配套设施,每个标段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3 项目投资总额:7036.10万元,(本次招标估算约1400万元) ;
2.4 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标段名称:垃圾转运系统及公共环卫配套设施(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DB)一标段;
标段名称:垃圾转运系统及公共环卫配套设施(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DB)二标段;
标段名称:垃圾转运系统及公共环卫配套设施(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DB)三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按照三个标段实施,各标段完成本标段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资质要求: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3.2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需提供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3.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3.4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拟派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3.5 投标人基本信息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的基本信息均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3.6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有近3年类似业绩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或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3.7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
3.3.8 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投标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投标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
6.1请于2023年11月22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28日18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 ·咸阳市) (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30 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 》),不递交纸质版。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 (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 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咸阳市) 》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 ·咸阳市) 》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 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访问地址:(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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